“你有證據嗎?”肖婉說道:“你讓尹律師以代理律師身份打這個電話的話,必須得有他發有償新聞的證據才行。”
“有點間接證據。”我說道:“刁念慈的助理顧雲霞在6號和9號,兩次透過銀行轉賬給陳惜時的父親陳建國轉了一萬六千塊錢,每次八千,而陳惜時那篇新聞是在9號下午發的。這雖然不能直接證明陳惜時發了有償新聞,但是邏輯上我覺得大家都能看懂吧。”
“你怎麼知道的?”
“我請吳允中幫我查的。”
“你這不行。”
第674章 轉賬(四)
肖婉說道:“無論你還是吳允中,都沒權利查人家的銀行轉賬資訊,所以從法律角度來說,你這取證手段就是非法的,這樣得來的證據在法律上是不被採納的,而且你還構成民事侵權了。要是尹律師打了這個電話、說了這事,但凡對方懂點法律,回頭一告,就說咱們非法取證、民事侵權,別說尹律師,就是咱們事務所都得跟著倒黴,嚴重點有可能會被吊銷牌照的,吳允中利用職務之便幹這事,甚至有可能面臨牢獄之災。”
我稍微一想就明白肖婉的意思了,就算不告訴陳惜時我們是怎麼得到的轉賬資訊,他也一定能夠斷定我們這資訊的來路“不正”,因為只有國家司法機關才有權利去調查私人**,而我們不是,所以不管我們怎麼得到的資訊,一定都是非法取得的。這就反而等於我們主動送了一個把柄給他,他只要一告,別說尹啟光、天正律師事務所,就是吳允中可能都要跟著倒黴。記者發有償新聞的問題,不如律師非法取證的問題嚴重,這個陳惜時發有償新聞,收錢都讓他父親代收,可見是有相當的警惕,也相當狡猾的,那到時候是我們逼迫他承認有償新聞的事,還是他反過來訛詐我們可就難說了。
Loading...
未載入完,嘗試【重新整理】or【關閉小說模式】or【關閉廣告遮蔽】。
嘗試更換【Firefox瀏覽器】or【Chrome谷歌瀏覽器】開啟多多收藏!
移動流量偶爾打不開,可以切換電信、聯通、Wifi。
收藏網址:www.peakbooks.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