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以前和蘇冉一塊看電視的時候,電視一男曾經說過這麼一段話:“當你從一個窮屌絲變成一個富人的時候,你至少需要花三年的時間,去學習如何花錢。”
其實來到寧城之後,特別是認識了路遙,參加了幾次婚宴,才讓我慢慢懂得,其實要懂得如何花錢,還真的是一門藝術。
“喂,你怎麼還沒走,賴著幹嘛?”
“手機還你,我就走。”
“行,是不是我砸了,你就肯走了?”
路遙鬆開手中的袋子,朝我走了過來,我立馬護著手機,往後退了幾步;她嘁了一聲還讓我別掃她的興,說她今天特別開心,要Shoping!
死皮賴臉繼續跟著她,她也沒再趕我,心裡一直琢磨著,我到底是厚著臉皮,拿著手機扭頭就走呢,還是把手機還給她,她愛砸不砸?
似乎原本是一道困難的選擇題,首先由我拋給了路遙,可她卻很巧妙的避開了,轉身把難題丟給了我。
拿走手機,摔掉手機?
這好比一個現實而俗套的話題,我和你媽同時掉入水中,你到底先救誰?
這個話題跟當年先有了雞,還是先有了蛋,一樣的讓人糾結。
路遙連逛了五家店,平均每一家的時候沒超過十分鐘,看著她大包小包的提著;原本想打算幫她提的,可是心裡依然很介意她上次說那樣的話,所以我決定絕不鬆口。
感覺她有些提不動了,還有些抱怨的看了我一眼,我沒搭理她,趴在圍欄處,看著樓下的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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