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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5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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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6-01-27 18:42:11

第十一章 大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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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艾在接到朝廷的褒獎詔書後,上書言謝,又復對司馬昭言:“兵有先聲而後實者,今因平蜀之勢以乘吳,吳人震恐,席捲之時也。然大舉之後,將士疲勞,不可便用,且徐緩之;留隴右兵二萬人,蜀兵二萬人,煮鹽興冶,為軍農要用,並作舟船,豫順流之事,然後發使告以利害,吳必歸化,可不徵而定也。今宜厚劉禪以致孫休,安士民以來遠人,若便送禪於京都,吳以為流徙,則於向化之心不勸。宜權停留,須來年秋冬,比爾吳亦足平。以為可封禪為扶風王,錫其資財,供其左右。郡有董卓塢,為之宮舍。爵其子為公侯,食郡內縣,以顯歸命之寵。開廣陵、城陽以待吳人,則畏威懷德,望風而從矣。”

概言之,鄧艾在上表中對司馬昭提及了兩件事,一是陳述伐吳的方略,包括軍力的準備,資金的來源,舟船的建造等等;二是請求賜予劉禪扶風王的封號,並以董卓建造的塢堡為劉禪的宮舍,以招吳人歸降。

儒家主張“思不出其位”,然而鄧艾卻屢屢越過自己的職務考慮問題。司馬昭本就為多疑之人,見鄧艾如此擅專,心中惡感大增,他命監軍衛瓘對鄧艾重申許可權:“事當須報,不宜輒行。”這話已然說得很重,意思是鄧艾你做事眼裡要有領導,不要隨隨便便就自作主張。可鄧艾卻仍然執迷不悟,證明他是一個“工於謀國,拙於謀身”之人,且政治嗅覺實在太不靈光。他在接到司馬昭的口令後,仍然上言說:“銜命徵行,奉指授之策,元惡既服;至於承製拜假,以安初附,謂合權宜。今蜀舉眾歸命,地盡南海,東接吳會,宜早鎮定。若待國命,往復道途,延引日月。春秋之義,大夫出疆,有可以安社稷,利國家,專之可也。今吳未賓;勢與蜀連,不可拘常以失事機。兵法,進不求名,退不避罪,艾雖無古人之節,終不自嫌以損於國也。”他的這番話一則為自己分辯開脫,表明自己並無私心芥蒂,二則重陳伐吳和冊封劉禪的重要性。司馬昭覽此愈加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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