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12-30 13:44
寨王挺著大肚皮,反剪雙手,在村中的石板路上邁著方步。寨王后面跟著一條黑白相間的雜毛狗,尾巴豎得像杆旗,看上去,它比寨王還耀武揚威。
俗話說,神仙下來問土地,寨王是這裡的“土地爺”。
但是,寨王卻不把自己看成是這裡的土地爺,他認為土地爺有些呆板。
他總把自己當土皇帝。寨王特別喜歡看有皇帝的戲,戲裡的皇帝風`流快活,那才是他嚮往的生活。
寨王所在的山寨是一個方圓幾十裡的大嶺。大嶺上稀稀落落幾個自然村,千兒八百人,寨王說了算。
寨王大名叫鄭爽。想起這個名字,他總是感嘆,多虧他爹給他取了一個好名,讓他活得爽快。鄭爽十八歲開始他的爽快生活,一直到現在。
十九歲時,鄭爽當了民兵營長,二十二歲當起了支部書記。支部書記這名太文雅,他不喜歡,他喜歡聽山民叫他寨王。鄭爽當了二十多年的幹部,上頭那方天都熟,那條路都通。
鄭爽的眼裡,大嶺上的人就是他手中的泥巴,要圓就圓,要扁就扁。
鄭爽常常對他曾經被譽為山寨第一美女的老婆說:“我寨王就是這個山寨的王,是這裡的皇帝。我一聲冷咳,就會有人臠心張開半天合不攏!”事實也的確如此。
王二苟當過兵,自以為見過世面,剛回來的時候血氣方剛,仗著自己是轉業軍人竟在群眾會上當面頂撞他。結果,他擔子挑二百八,褲子打疙瘩。寨王讓他家裡窮得倒扣爛筐當桌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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