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三杯白酒下肚,足有一斤二兩,於果頭暈腦脹,連坐都坐不穩了。方無邪終於開口道:“行了,再喝談不了事兒了。”
聽到還要談事兒,那就是不會出手殺他,於果終於鬆了一口氣。
有的談,就意味著不會輕易被殺死。於果正襟危坐,等著方無邪開口。
方無邪玩味笑道:“你數次想殺我,你先給我個不殺你的理由。”
一句話就把於果的酒勁嚇沒了七七八八,他舌頭有些打結,卻不影響表達意思:“方哥,是還用得著我。”
方無邪道:“我一不缺錢,二不需買兇殺人,留你何用呢?留你像白眼狼一樣,沒事兒就琢磨怎麼幹掉我嗎?”
於果一時語結,不知道該說什麼。
方無邪起身一巴掌按在餐桌上,慢條斯理道:“想,想出來了不殺你。要是想不出來嘛,那留你又有什麼用呢?”
說完後,這貨端起一杯酒悠哉悠哉慢慢品味,卻無聲無息的在桌子上留下了半公分深的手掌印記。
於果以前只知道方蘇厲害,卻認為方蘇和代峰峰那樣的人差不太多。何況武功再高,也怕槍子。在於果眼裡,只會打打殺殺的人成不了大氣候。
可當他數次用槍手暗殺方無邪未果後,心裡的想法已經發生了改變,這個方蘇武功或許和代峰峰不相伯仲,但為人之警覺,代峰峰給他提鞋都不配。
而且,此時見到方蘇輕輕鬆鬆就在實木桌子上留下手印,如果是按在自己腦袋上,小腦瓜必然會想恐怖南瓜頭一樣爆開,他要殺他,真的很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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