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眼望著那鮮嫩透白透紅的雞骨架子上殘附著的所剩不多黃雞肉,我越發地有信心,有力氣,將其吞食得一乾二淨。因為到了那個時候,我又不知道那個野男人他內心裡是怎麼想的了。但我那時可以確定無疑地相信,那個野男人他的眼睛視線一定還是緊盯著我那裡的。我不能確定,在那個時候我是應該將所剩不多呃野雞肉一棄了之,還是應當將其吞食,甚至該說是舔食得一乾二淨了。因為倘若我就到那時隨手將其丟棄,我害怕其人突然動怒,怒斥我不珍惜其人親手烤出的野肉,怒斥我奢侈,浪費;倘若我反過去將那隻野雞肉骨架子上面所有的野肉跟喂螞蟻一樣舔得一絲不留,我又懼怕其人怒罵我丟人,罵我不成樣子,罵我慢慢騰騰……可二者相比之下,我還是覺得我採取後者,可能更好一些,因為雖然我在盡心竭力地加快吞食的速度,但由於嘴巴被其人摧殘出的傷口辣疼,我自己也能感覺到,狼吞虎嚥那個詞,始終用不到我那一刻的吃態上了。可假如我隨手將那手握的野雞肉橫穿木棍丟棄地上,我害怕其人萬一動怒,手撿起那隻筆直硬實的木棍暴打於我,我將等同於自謀苦吃。
於是,我就真的像喂螞蟻一樣精心細緻地繼續舔食雞骨架子上的殘肉。
——看來,你還算有點品味!大爺我的烤肉餵了你,也算沒有白瞎!以後跟大爺我在一起,吃東西就不要表現得這麼寒磣,假如被傳出去,丟了大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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