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到拘留所探視時,看到侯政被打的慘樣兒,再想到要拘留半個月,侯政的爸媽就非常心疼難受,覺得無論如何也要想辦法儘快把兒子弄出去,絕對不能在拘留所待著。
他們的想法就是找李東林。把事情跟李東林一說,李東林根本沒把這件事太當回事,他覺得就是小孩打架。另外他認為只要他給邵建波打個電話,看守所那邊分分鐘就得放人。
李東林給邵建波打電話,邵建波也沒把這件事當成是個多大的事。
邵建波給受理案件的派出所所長打了一個電話:“昨天你們所抓了幾個打架的,其中有一個叫侯政的,現在在拘留所,你跟那邊打個招呼把人給放了吧。”
所長說道:“邵局,這不符合規定啊。”
邵建波一聽怒斥道:“規定是死的,人不是活的嗎。又不是什麼殺人大案,至於那麼丁是丁卯是卯的嗎?我跟你說,這個侯政是我朋友的兒子,趕緊放了。”
邵建波作為市局副局長,他當然知道行政拘留是不能提前釋放的,可就像他說的,規定是死的,人是活的,最重要的是不是什麼大案子,一般來說錢多關係硬,也是可以提前釋放的。邵建波就幫人幹過不少這類的事情。
所長為難道:“邵局,按理說你親自給我打電話,這個人我是應該放的。可這個人我真放不了,不瞞你說,這個案子當天晚上讓治安支隊的屠光支隊長趕上了,處理結果他也是知道的。如果我讓拘留所把人放了,回頭屠支隊問起來我沒法交代啊。你們都是領導,我真是不知道該聽誰的才好。要不你跟屠支隊溝通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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