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付賀慶唐,可以走官面上的路子,正好前段時間有個上丨訪丨,矛頭直指向他,”解如華道,“五年前,賀慶唐任正輝區公丨安丨分局副局長,當時主抓一個搶劫黃金殺人案,逮了個嫌疑犯,證據並不足,但他為了爭取政績,同時也為了保持命案必破的記錄,就力促各方關係,倉促將嫌疑犯定了罪,並立即執行槍決,然而就在兩年前,真兇落網了,交待了搶劫黃金殺人一案,細節很吻合,而且,被冤枉的‘兇手’家人也提出了上訴,要求平反昭雪,可是,賀慶唐覺得那樣對他不利,於是百般阻撓,導致上訴人一直奔走無功,到現在還四處上丨訪丨呢,”
“還有天理嘛,”譚進文很是憤慨,“錯了就錯了,及時承認錯誤並作出賠償也就罷了,畢竟那不只是個人原因,還有制度上的因素,命案必破的要求確實有弊端,”
“命案必破其實也不是硬要求,只是考評的一項,但即便如此,也還是會導致惡果的,”解如華道,“要我說,真正的根源還在於個人,就像賀慶唐,如果當初他不把自己的政績置於冤假錯案之上,就不會主觀上搞冤案了,”
“有沒有更深層的問題,”潘寶山聽到這裡皺著眉頭道,“如果僅僅是‘失誤’導致冤案,對賀慶唐也沒有多大影響,我覺得應該從真兇的身份上著手,看其有什麼社會關係,弄清當初賀慶唐是不是為了包庇真兇而有意錯殺無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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