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記:這是一篇純心理案,因為案子具有特殊性,所以大家在看的時候別用本格推理的邏輯思維去要求它的嚴謹。肯定有不盡人意的地方,希望大家多包容,多諒解。當然,也歡迎批評指正,第二卷《致命誘惑》,希望能夠和大家一起開始新的征程……
寶山路中段有很多不起眼的小酒吧,其中一個酒吧的名字很有意思,叫“殘生”。
酒吧的條件很簡陋,奇怪的是客人卻不少,不過他們大多都不是回頭客,“殘生”沒有回頭客,李丹在這家小酒吧做了大半年的服務員,她發現一個規律,那就是一個客人最多會到酒吧來三次,三次以後就再也不會再來了。
酒吧的老闆是個四十多歲的胖子,其貌不揚,扔到人群中就再也找不到的那類人。
他姓陸,大家都叫他陸胖子。
當然李丹是不敢這樣叫他的,怎麼說他也是自己的老闆,她依著陸胖子的意思,和其他兩個服務員一樣都叫他陸哥。
華燈初上,李丹早早地就來到了酒吧,換上了服務員的衣服,開始今天的工作。
李丹是師大的學生,為了賺一些零花錢她每晚都會到“殘生”打工,雖然她也知道自己的一些同學還有更賺錢的活計,但她很是不屑,她覺得一個女孩最起碼的自尊自愛是必須的。
平心而論,陸胖子是一個很不錯的老闆,對於李丹他們幾個服務員並不苛刻,在這兒幹一晚上李丹能夠拿到八十元的報酬,如果客人大方給小費的話還能拿得更多,客人的小費陸胖子是不克扣的,全都歸服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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