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兩點到五點。另一份工作就是在裡當服務生,是從晚上八點半上到凌晨兩點半。
所以他早上七點就要起床,簡單弄一下早餐就去上班。林辰還在上幼兒園的時候,就連暑假也要待在幼兒園,可是現在上了小學,暑假沒有辦法待學校,白天林建寶就把他託給樓上的王阿姨照看。
說到王阿姨,林建寶覺得自己這幾年來最幸運的事就是碰到她了。他那時候剛處理父母的事,父母欠下的其他商業貸款隨著他們自殺也沒有辦法再追究,只是把他們名下的房產財產都收回拍賣,而父母在老家欠的錢都是村民一份一份籌集的,林建寶沒有選擇逃脫,而是把父母用其他方式轉到他卡上的現金全部拿出來,還了一大半,剩下的一小部分他承諾每個月分期還,還要加上利息。
村民看他可憐,見他寫了欠條,也沒為難他,只是每個月月初會讓一個人來拿錢。其實那筆錢財如果在父母還在世的時候,真的不算一筆大錢,但對於什麼能力都趨於零的林建寶來說,卻足以讓他花費近十年的時間,才能連本帶利的還清。
他搬來這套以前住的小房子,努力找工作,他沒學歷,最開始也只能到處打雜工,等三個月後,他發現自己懷孕了。
他原本想要懷孕的心思並不單純,不過是想用來繼續威脅任晨陽同自己在一起,他知道任晨陽只是表面看起來兇,不耐煩,嘴裡說著不要他生的孩子,但他真的有孩子的話,他相信任晨陽會妥協。
但是現在的時機太差了,林建寶已經不奢望能跟任晨陽在一起,而且現在的自己,對於任晨陽來說不過是一個巨大的負擔,強扭的瓜也不甜。林建寶決定把孩子生下來,自己獨自撫養他長大。他在肚子還不明顯的時候努力工作,雖然經常累的有些熬不住,孕期反應又大,幾乎什麼都吃不下,還老是吐。招工的老闆見他這樣,以為他有什麼大毛病,嚇的多結了他幾天工資,讓他走了。
林建寶磕磕絆絆的打著零工,錢也不見多,等肚子大了一些,更是難以出門,在這當口,樓上獨居的王阿姨給了他很大的幫助。
其實說是王阿姨,她的年紀已經足夠做林建寶的奶奶,是一個退休的大學教授,在這裡已經住了近十年。她性子其實比較冷漠,不愛出門,總在家裡窩著看書,研究學問,能注意到林建寶也是偶然。
她生過孩子,看著林建寶那遮掩不住的肚子,起了狐疑,問了幾次,林建寶就將自己的身體狀況告訴了她。往後林建寶生產,帶娃,她都幫了非常大的忙,甚至在林建寶困難的時候還借了一筆錢給他。不知道是不是這個原因,林辰大一點就喜歡跑去王奶奶家待著,他的性格很靜,不像別的小孩那麼愛鬧,喜歡看書,王奶奶在戴著老花鏡看書的時候,他也在一旁乖乖的拿一本童話書看,王奶奶有空閒的時候就教他讀書,寫字,給他講歷史上的典故。等他再大一點,王奶奶就教他書法,教他國畫,還教他樂器,古箏、琵琶、二胡、笛子、蕭這些樂器王奶奶都精通,她歡喜的是林辰非常聰慧,很多東西一點就通,而且學習態度極其認真,從不敷衍了事,也不偷懶。
林建寶忙,自然不知道自己的兒子在小小年紀裡就學了許多東西,只知道他的作業完成的很好,他很乖,五歲就會踩在凳子上幫忙洗碗洗菜,現在到了七歲,已經會用電飯鍋蒸飯了。
林建寶看著正在乖乖喝粥的林辰,他喝粥的姿勢很優雅很仔細,一點也沒讓粥弄髒衣服或者下巴,連嘴角都是乾乾淨淨的。
林辰的外貌跟他很相似,幾乎同他小時候一模一樣,性格卻跟他完全不同,而是像任晨陽。林建寶有時候看著兒子,就能想象出來任晨陽小時候是什麼樣的性子,想到任晨陽,他就想到任晨陽說的過來吃晚飯的事。
林建寶猶豫了一下,還是開了口,“小辰。”
林辰停下喝粥的動作,烏黑的大眼珠認真的看著他,“爸爸,什麼事?”
林建寶被他看得有些不好意思,他組織了一下語言,才道:“爸爸下午有一個朋友會來,來吃晚飯。但是但是爸爸不想讓他知道我們的關係,所以跟他說跟他說你是我弟弟到時候”
林辰臉色平靜的低下頭,“嗯,我到時候會叫你哥哥。”
林建寶鬆了一口氣,摸了摸他的頭,心裡又有些愧疚。但是他不能如此自私,任晨陽為什麼想要彌補的機會他不知道,他只知道如果對方知道他們之間有一個共同的孩子,按任晨陽的性格,對他不管有沒有感情,都不會對他置之不理。
以前總是拼命想用什麼東西什麼手段才能束縛住對方,而現在林建寶只希望任晨陽好好的,不要被亂七八糟的自己而牽累。
何況任晨陽對他,不可能會產生愛情。
第二十一章 因為吻而哭泣
林建寶上了半天班,難得的下午請了假,主管看到他的請假條都有些意外,“孩子又生病了啊?”
他以往請假的記錄都是因為林辰生病,林建寶懷他的時候思慮過重,營養又不太好,所以林辰的體質偏弱,很容易感冒發燒。
林建寶搖搖頭,“有朋友來。”
主管有些驚訝,但很快給他批了假條。
林建寶工作的超市很大,有三層,一樓生鮮食品,二樓零食和百貨,三樓是賣服裝的。林建寶細心挑選了一些菜,又到水產區仔細看了一下,想到兒子喜歡吃蝦,他爸爸估計也差不多,咬了咬牙買了一斤半的鮮蝦。
打秤的同事都跟他熟識,看到他買新鮮的還是活蹦亂跳的蝦有些奇怪,好心跟他道:“建寶,這個太貴了,要不換一些死蝦吧,才死的,其實都很新鮮的。”
林建寶笑著道了謝,還是拒絕了這個提議。他買完了菜,又買了些平日絕對不會買的高價水果,才去結賬。他雖然因為是員工有折扣,但全部算起來還是很貴,差不多佔了他十天的生活費,但林建寶一點也不心疼。
他總想給任晨陽最好的。
迎著烈日他汗流浹背的騎腳踏車回家,到了樓下就發現一個熟悉的身影,林建寶愣了愣,才開口叫道:“任晨陽。”
任晨陽轉過身來,他手上提了一大袋東西,他穿的很休閒,上身恤衫下身休閒褲,頭髮軟軟的垂在額頭,看著有一股少年感。
不管看了多少遍,林建寶還是覺得他格外帥氣,就是即使丟在人群中,也是非常耀眼的一個人。越看到他,林建寶就越要正視自己的渺小和平凡,他壓抑住過速的心跳,語氣盡量顯得平常一點,“怎麼那麼早來了?”
任晨陽的神色有些冷冷的,只有眼眸含著熱切的光,眼神往林建寶那被汗溼了的臉上來回巡視了好幾遍,才道:“忍不住就想來早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