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扭頭,果然,剛才用槍頂著我後腦勺的,是我小姨媽韓莉。
上次我在廣州調查“藝術公寓”的時候,也是韓莉誤以為我是小偷,用槍頂住了我的腦袋,這哪兒是親戚啊,這分明是冤家。
她現在又用槍頂住了我的腦袋。
我是日了狗了。
“你怎麼哪兒有熱鬧往哪兒湊啊?”韓莉鄙夷了我一句。
我哪兒有熱鬧往哪兒湊?我是過來追殺人犯的,你說我是湊熱鬧。
我一拍大腿:莉啊,我是來追人的,殺人犯啊,現在你出來頂我一槍,我人也放跑了,你知道不?
“殺人犯?有殺人案?”韓莉問我。
“當然了,要不要跟我一起去?”我問韓莉。
韓莉說不要了,她說她來福州,是出任務的,這邊有大案子。
我問她什麼案子,她不跟我說,還一副長輩教訓小輩的模樣說:小屁孩,事情多著呢,你瞎摻和什麼?
說完,韓莉收完了槍,大搖大擺的走了。
“我去,耽誤了我的好事,這就走了?講不講道德?有沒有誠信。”我真想摸一板磚,砸暈韓莉。
她要不是我小姨媽,我絕對……絕對也不會做的,襲警是個大罪,我沒事和她擰巴個什麼?
我搖了搖頭,垂頭喪氣的出了巷子口,那殺人犯我肯定是追不上了,只能回紋身店裡去問問那兒的紋身師,然後再做找到殺人犯的想法了。
我剛出巷子口,大金牙挺熱乎的湊過來了:喲,小李爺,你沒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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