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相遇,總勝過從未碰頭。
為什麼要那麼痛苦地忘記一個人,時間自然會使你忘記。如果時間不可以讓你忘記不應該記住的人,我們失去的歲月又有甚麼意義?
我以為愛情可以克服一切,誰知道她有時毫無力量。
我以為愛情可以填滿人生的遺憾,然而,製造更多遺憾的,卻偏偏是愛情。陰晴圓缺,在一段愛情中不斷重演。換一個人,都不會天色常藍。
愛情要完結的時候自會完結,到時候,你不想畫上句號也不行。
同一個人,是沒法給你相同的痛苦的。當他重複地傷害你,那個傷口已經習慣了,感覺已經麻木了,無論在給他傷害多少次,也遠遠不如第一次受的傷那麼痛了。
愛情,原來是含笑飲毒酒。
愛一個人很難,放棄自己心愛的人更難。
當愛情來臨,當然也是快樂的。但是,這種快樂是要付出的,也要學習去接受失望,傷痛和離別。從此,人生不再純粹。
我們也許可以同時愛兩個人,又被兩個人所愛。遺憾的是,我們只能跟其中一個廝守到老。
愛上一個人的時候,總會有點害怕,怕得到他;怕失掉他。
你曾經不被人所愛,你才會珍惜將來那個愛你的人。
不能見面的時候,他們互相思念。可是一旦能夠見面,一旦再走在一起,他們又會互相折磨。
只想找一個在我失意時可以承受我的眼淚,在我快樂時,可以讓我咬一口的肩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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