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來也應該和戰友在接到調令後一同轉移,臨行前被一個穿軍大衣的人留下,他是117局最高負責人,我不知道他的名字,因為所有人只稱他一號首長。
首長看見我攜帶的攝影機,那本來是用於拍攝兵團植樹造林進度和成果的,首長要求我留下,用攝影機記錄發掘現場。
首長的年紀不大,話也很少,他叮囑我,所有拍攝的內容每日必須上交,不得複製私自保留,而且所見所聞不得以任何文字的形式記錄。
直到很久以後,隨著對紅白山地底的挖掘展開,我拍攝到的東西完全讓我自己都不敢相信,漸漸我能明白,為什麼當初要把發現這裡的所有人都轉移。
在紅白山下發現的一切,是絕對不能公之於眾的……
筆記讀到這裡,我大吃一驚,早在三十年前,永珍神宮就被大規模挖掘過,而且參與的竟然是一支沒有番號的軍隊,從楊勳留下的這本筆記看,是他後來才記錄上去的,上面的字型雖然工整,但很多文字潦草。
軍隊紀律嚴明,何況這麼重大的事,只是知道丁點的兵團都會被立即遣送,擅自記錄的後果更加嚴重,楊勳應該不敢違反軍令,如果我沒估計錯,這筆記上的內容應該是楊勳在永珍神宮中開始書寫,而且還是他腿斷之後,所有那些字跡才會潦草。
“117局?”田雞撓撓頭遲疑的說。“我當過兵,部隊的番號都有特點,但從沒聽過有117局的,而且,要調派一個兵團可不是小事,這117局的權利也太大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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