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老闆沉默不語,從他的表情來看,應該是不願意的。我很清楚他的想法,肇事逃逸,就是為了不讓自己的事業垮掉。如果去自首的話,就等於當天白跑了。他心裡糾結,是很正常的。但我不會給他糾結的時間,直截了當的說:“不願意我就下車,有能耐你就再找個阿贊幫你!”
半分鐘後,溫老闆還是沒有停車。他緊緊抓著方向盤,捏出嘎吱嘎吱的聲音。良久後,他終於點頭,說:“我答應你們,事情一了就去自首,無論他們家有什麼要求,只要能滿足的,我都會答應!”
我嗯了一聲,接著說:“第二個條件,無論對任何人,都不要提起我,更不要提起阿贊師父。我們不想把這件事的影響擴大,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就可以了。”
這個條件倒算不上為難人,溫老闆點了頭,也答應下來。
之所以提出這種要求,只因為我覺得幫他就等於人生有了汙點,好似那些電影中為惡霸打官司辯護的律師一樣。我不喜歡那樣毫無原則的律師,自然也不想讓自己也變成那樣的人。
寶馬車雖然撞過,但整體效能並沒有受到太大影響。城市裡的燈光,足以照亮路面。不多時,我們到了菜市場。溫老闆嘎吱一聲把車停在鋪子前,跳下去就一邊敲門一邊大喊老婆孩子的名字。我這才知道,他們家就住在店鋪上的那一層,上下已經打通。
喊了半天,屋子裡也沒人回答,溫老闆急的直踹門。等到我問他有沒喲鑰匙的時候,才想起來鑰匙就掛在自己腰間。他一拍腦袋,趕緊拿鑰匙開了門衝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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