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4-17 00:46:10
第二章第十九節
在那個電腦未成為普遍聯絡工具的年代,書信無疑是表達情感最方便的載體。那些年我們交過的筆友,那些年我們來往的信件,都和課本一同放在閣樓。我一直都不捨丟棄這些東西,那畢竟是我的青春。幾十年後,我們終究埋入塵土,你能帶走的,只有這片片回憶。
我媽見我凌晨匆忙趕回家,還以為發生什麼大事,一直嘮叨著我。我說要有事也必須是好事,就把她趕上床,讓她繼續睡了。太多太多年沒有去碰那些東西,灰塵厚得都可以糊牆了。我拿著手電筒,一摞摞地翻找著,只求它還在。終於在一個角落裡翻出了厚厚一沓信,我一封封地抖開來。十幾年了,放在兩頭,用圓珠筆寫的信,早已褪了色,但也有很多是乾淨清晰的,連信紙都沒有泛黃,像是不久前寫的一樣。不知道,有一天當我老了,我真的如年幼時設想那樣,去找到這些信的主人,一封封還給他們的時候,會是怎樣的場面,尤其是那些向我表達了好感,又不認識的人,懷念起青春會是何種表情?他們未必會記得我,但一定會想起年少無知的自己,越老越覺得那時候的我們最珍貴。
沒翻多久,就找到馨冉說的那封信,因為落款上清晰地寫著,“夏馨冉於200X年5月20日夜。”嗯,那一年,不就是失戀的時候嗎?不就是寫了小說被很多人好感的時候嗎?難怪,在任何一個時期我都應該會回信的,唯獨那個時候,太多的交友信,男男女女看得我都心煩,最後才挑了一個本校的妹子,稀裡糊塗地發展了。愛情這東西,時間很關鍵,認識得太早或太晚都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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