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是那一戰,我瘋子這個綽號就出名了。因為是我把定時丨炸丨彈綁在身上直接鑽進了那個混混老大的家,要和他們一家人同歸於盡,他們才放過我們幾個。
後來林諾去當了兩年兵,正好也是當的工程兵也就是俗稱的“工兵”,天天和丨炸丨藥打交道,對於爆破這一行絕對是行家。
這小子本來退伍後大可以隨便找個好工作做,甚至當個爆破專家都不是問題。卻沒想到他就是不幹正事,居然偷偷揹著我們去混社會了。
本來我們是打算叫王若汐就留在林諾家裡的,可她非得跟著我們過來。她說她現在好像恢復一點記憶了,說不定還能幫我們一點忙。
現在處於非常時期,我也不敢去問王若汐到底恢復了一些什麼記憶,我怕她到時候一多想,精神狀態又不穩定,所以我把她帶出來什麼也沒多問。
縣城邊緣的一座山上,有條路直通半山腰的一棟獨立別墅。
我和王若汐穿著一身休閒裝,兩人都戴著鴨舌帽,我身上比她多一個小揹包。我們一起緩緩地走在這條水泥路上,假裝一對戀人在這裡閒逛。
“若汐,一會兒你在外面等著,我一個人進屋就行了。”我低聲說道。這段時間的生死與共,我們已經把王若汐當成了我們這個小圈子的一份子,因此我們幾個對她的稱呼都開始改變了。
“不,我和你一起進去。”王若汐有些固執地道。
此時我對王若汐已經有了一個大致的瞭解,別看這丫頭平時挺溫柔,可卻是個一根筋。一旦她決定的事情,還真的很難令她做出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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