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越歇斯底里的哭鬧中,給一點點磨滅了。
併發出最後通牒:“你要不想回去,那戲就別演了!”
“你我母女一場,我也不忍心看你落入被人賣彩禮的田地,合同一直給你留著。只要你好好努力,賺錢養活自己,不受你親生父母的擺佈不成問題。”
“但你要再這麼鬧下去,這份合同,我隨時可以收回。你可要想好!”
熟知自家養母是個什麼德性的原主當場噤聲,第二天只拿了一些隨身衣物就狼狽離開總裁養父和雲雅所住的大別墅。
因為原主心裡也清楚,再這麼鬧下去,自己的處境只會更糟。
雲雅當初生下孩子,也不過是想有個逼宮的道具,對於孩子的愛,有是有,卻遠沒有對向上爬的野望深刻。還讓人留著給原主的機會,也不過是怕自己被人說心不慈,影響公眾形象——養了多年的孩子,說扔就扔,這人心得多狠——給自己操個溫柔好媽媽的形象罷了。
至於為什麼只帶了一點東西……她倒是想把已經變成養父母的雲雅夫婦給她買的東西都帶走,雲雅夫婦也表示一些無關緊要,自己親女也用不上的比如衣服、化妝品等私人物品,還有買給她的手機、電腦甚至是價值十數萬的頂配VR遊戲機就都送給她了——哪能讓自己的親女,用養女用過的二手呢?可也要她的新家庭能放得下,東西她能保得住啊。
原主馬上就要進組拍攝,衣服化妝品可能不會被亂動,但是像名牌電腦、VR遊戲機這樣對普通家庭來說算得上貴重的東西是肯定會被生父母以各種理由換給弟弟用的。
Loading...
未載入完,嘗試【重新整理】or【退出閱讀模式】or【關閉廣告遮蔽】。
嘗試更換【Firefox瀏覽器】or【Chrome谷歌瀏覽器】開啟多多收藏!
移動流量偶爾打不開,可以切換電信、聯通、Wifi。
收藏網址:www.peakbooks.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