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安德閔能想到立遺囑,說明早就有了危機的意識。你要說他是因為被人利用而養小鬼這些事情上我才不信,肯定還有別的原因,只是我現在不知道而已。
想到這裡我長長地吐了一口氣,對高勝文說道:“安德閔是什麼時候立的遺囑,這個你應該是知道的吧?你要說他是因為賓館養小鬼這些事情,或者飛來飛去怕不安全這些事情而立了遺囑。告訴你,我不是傻子,他是什麼樣的人,你比我還清楚。”
高勝文乾笑了兩聲,看著天花板對我說道:“虎子我真的是佩服你了,這都被你看穿了。他是和小程回國後,就寫下了這份遺囑的。裡面具體的原因,我就真的不知道為什麼了。”
哎呀,一個簡單的事情裡面,居然隱藏著這麼多的道道。你說是人心善變,還是現在的人與人之間沒有了信任感呢...
現在算是基本找到了問題的根源,下一步就是利用這個東西把所有的人引出來。只有這樣,才能抓住真正的兇手。看來我們離謎底是很近了,現在就看下一步要怎麼做了。
可是還有一個問題,剛才馬警官也說的很對。如果這兩個姐妹中有一個不在了,那剩下的一個將是最大的受益者。但是問題就出現了,這個剩下的人會是哪一個呢?
不錯安佳妮來殺過我,但是謀殺未遂呀!雖然說可以判刑,而且在十年左右,也可能在十年以下。但是如果我沒有追究的話,這件事情是不是可以私下解決呢?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麼還是安佳妮和安佳採兩人爭奪遺產。同樣的如果安佳妮真的判了刑,安佳採在外面出了意外,財產是不是也是安佳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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