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珍惜的或許並不是給我寫情書的那個男生,珍惜的是一種感覺,珍惜自己被人喜歡的悸動。只是,當這一份青春的萌動向我靠近時,趙笛直接當著我的面摧毀了這一切。
一直到了最後,趙笛都一臉振振有詞的樣子。那一刻,我恍然想到先前在趙笛的生日宴會上,當著所有人的面,我對趙笛說,我喜歡他。
他一次又一次地拒絕我,但我面上的舉動可能沒有潘可兒和陳璐璐一樣轟轟烈烈,心裡卻從沒放棄過對他的喜歡,期盼著有一天,可以真的像是我曾說的那樣,我能成為他機車後座上唯一的女人。
但這時候,看著趙笛的那個瞬間,我覺得心裡有著一種莫名的沉重。
我靜靜地看著趙笛,淡淡地說了一句:“或許,你真的不值得我喜歡。”
有一句話,是這麼說的,喜歡一個人,始於顏值,陷於才華,忠於人品。儘管趙笛的身上帶著許許多多的閃光點,他長得帥,家境不錯,會打籃球,賽車技術不錯,又是學校的老大,滿足了大多數女生對男神的追求,正是因為這些,我無可抵抗地陷入了對他的愛戀之中。
只是,儘管他是一個自帶發光體的少年。但說真的,他並不是一個好人。他會任由女生為他爭風吃醋,卻不站出來說一句話。對於喜歡他的女生送的情書和禮物,他從來不會多加理會,而是一次又一次地扔進了垃圾桶。
就在剛剛,他沒有經過我的同意,就從我的手中搶走了本該屬於我的那封信。或許,正是因為這個年紀的他,已經擁有了很多旁人所沒有的東西,以至於他反而忘了。最簡單的“尊重”是什麼。這份尊重的缺失,可能是因為他從小就是人群的閃光點,生活在人海中央,可能依照他現在的年紀,根本不懂尊重是什麼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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