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一會兒,從裡面出來了一個人,這個人臉上有一道很長的刀疤,留了個光頭。穿了個小背心(賓館裡基本都是很熱,有暖氣),見到我爸之後便讓我們進去。
“叫叔叔。”我爸指著那個光頭說道。
我看這人挺可怕的,就叫了一聲叔叔。那個光頭倒是挺和善的,摸了摸我的頭,誇了我兩句,還說要給我錢讓我買吃的,不過被我爸給解決了。
真正令我吃驚的是,這屋子裡面還有四個人,有一個打扮的和光頭差不多,手裡面拿著一根和房梁那麼粗的棍子,另外三個人,就是當初把我弄上車的那三個人。
沒刀疤的那個光頭拿著那跟大棍子不停的往那兩個人身上砸,砸的那兩個人都吐血了也沒停手。
他還問我要不要親自來兩下,我連忙搖了搖頭,沒敢答應。雖然我們在學校裡混,但那都是小打小鬧,哪有這樣的,簡直是要人命啊。
“我已經問出來是誰找來的了。”刀疤光頭跟我爸說道。
我爸點了點頭,示意他繼續說。
他接著說道:“是三中的一個小子。花錢僱的這幾個人。這幾個人我也查過了,是退役老兵,專門幹這種事。”
我爸點了點頭,說道:“人一會兒交給丨警丨察處理吧,那個小子你們幫我把他弄過來。”
刀疤男點了點頭,說沒問題。
我連忙搖頭,說道:“別,那個紅毛我自己來解決,我不想把事情鬧得這麼大。”
我爸哼了一聲,說道:“你能解決個屁!他僱人行兇,我完全能把他送少管所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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