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戢紅傑在浙江台州某夜總會圈了一個目標,楊樹彬將其約到出租屋裡,用木棍和鐵棍毆打,逼姑娘找家裡要了10多萬,並又約來一名失足婦女—後來的姑娘不肯拿錢,被殺死碎屍後丟棄在垃圾站,第一名姑娘在錢到了後,也被殺死,碎屍後丟棄。
2003年,楊樹彬跟浙江省嘉興市一夜總會圈定了目標後,吳宏業從內蒙古包頭趕到嘉興,租好了房。他們將目標約到出租屋裡,逼問出銀行卡密碼,取走8萬元,將姑娘殺死並碎屍丟棄。
在2001到2004年間,他們四個先後在深圳、浙江台州、嘉興和吉林省吉林市,六次殺害並肢解“小姐”10人,共獲得贓款200多萬元—在幾人被捕後,被問及為什麼選擇小姐作為目標時,楊樹彬回答很直接:“來錢快,好接觸。”
他可能忘加一句“好脫身”:在國內外,把失足婦女作為作案物件的案件很多,我之前寫過的沈長銀兄弟,以及加拿大連環殺手羅伯特皮克頓,都是專殺失足婦女。
這主要是因為,失足婦女流動性強,失蹤不容易被發現,也很少有人報警。
用這件案子舉例—楊樹彬被抓捕交代後,警方發現,被他們四人殺害的失足婦女,大多數都沒在失蹤人口名單上。
這件案子其實有一地方困擾我,四名罪犯裡,唯一的女性戢紅傑,我不明白為什麼同樣是失足婦女,她成為了楊樹彬“背後的女人”,而其他姑娘則變成了肉餡。
Loading...
未載入完,嘗試【重新整理】or【退出閱讀模式】or【關閉廣告遮蔽】。
嘗試更換【Firefox瀏覽器】or【Chrome谷歌瀏覽器】開啟多多收藏!
移動流量偶爾打不開,可以切換電信、聯通、Wifi。
收藏網址:www.peakbooks.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