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孫德林想到了一條比入室搶劫來錢更快的方法—瀋陽有很多的工廠,這些工廠每月都是現金髮工資,他們可以趁發工資的那天,去搶劫工資款。
同年1月,劫匪們踩點後決定,鐵西某廠的工資款—他們決定使用“老套路”。
搶劫的前一天,先搶兩輛車,一輛跑得快的轎車,用來當搶劫用;一輛外地騙來的小貨車,用來逃跑、接應。
這兩輛車的司機都要殺掉—就是說無論第二天能不能成功搶劫,都要先死兩名司機。
1月9日上午,王文緒到遼陽僱26歲的李某到瀋陽拉貨。李某開著自己的藍色微型帆布篷貨車到達瀋陽鐵西區的亞州賓館附近時,汪家仁上了車。
汽車又開了一會,在南郊大堡見到了等在那的孫德林和汪家禮,幾個人合力用繩子把司機李某捆了起來,在車廂裡把他掐死了。
晚上,劫匪們把李某扔進了洪區張士鄉道邊發現一眼枯井裡。
1月10日,因為有很多丨警丨察在他們要搶劫的廠子附近,他們沒有搶成。
2月,汪家禮決定從他之前工作的酒廠搶錢。
3月21日,經過一個多月的踩點後,幾個人分好工,孫德林去“準備”轎車,而汪家仁去“準備”貨車。
早上,孫德林在豔粉街永善小區等來了一輛白色伏特加。伏特加司機名叫劉某,是于洪區楊士鄉人,四十來歲。
另一面,汪家仁也從南塔僱了一輛132型長箱貨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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