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點頭又詢問了他們幾個。
最後結果出來了。
“你涉及了故意傷人罪,看在你有心悔改的份上,關監禁三天,罰款200,你有意見嗎?”
警察這話是對我說的。
我搖頭說:“沒有。”
“房子的事你們自己下去解決,解決不了的走法律途徑,別這樣在大街上鬧了,影響不好。”
李欣喬大鬧了一場,到最後誰都沒有事,偏偏我被關在了警察局。
三天監禁,我像犯人一樣,但過得並非生不如死,而是一種恥辱。
這三天我回想了曾經很多事,可是發現什麼都不能抓住。
過得毫無意義可言!
明明我是國家政府首屈一指的檢察官,因為工資不是很高又因為趙郅他媽不喜歡強勢的女人。
所以結婚那天我辭職了。
結婚之後我找了一個文員的工作,在辦公室裡做一些雜事。
工資雖然也不是很高,甚至比檢察官還低。
但是至少朝九晚五,不用調查一些案子,不用接觸一些死人。
這份工作趙郅的媽很滿意。
而現在回想起來,這些根本就不是我喜歡的。
我為了趙郅,放棄了最好的自己。
這就是最大的愚蠢。
女人啊,結婚可以,但是結婚之後沒有自己的主見就是可悲了。
我這些日子在想,什麼是婚姻?
遇到對的人就是婚姻。
遇到不對的人就是墳墓。
但大多數人還沒有進墳墓的時候,都以為自己過得是婚姻。
我前幾日也曾以為自己過得是婚姻,即使有些雞毛蒜皮的爭吵,有柴米油鹽的斤斤計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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