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想想,洗一個腳和做一個鐘(45分鐘)正規保健才30元,足療“技師”和按摩“保健師”要提8元/10元,老闆毛利才掙二十來塊錢。而做一筆業務老闆最少要收50元,小姐100元(此價為當時通價,絕對屬於物價信的過單位)。這多快啊,又不要啥成本,最多就是一個套套和一點衛生紙。
但阿總並不想以做業務為主,養一些小姐得管吃管住,一般做業務的小姐在工作上很專一,只做業務不洗腳不做保健,因為她們嫌錢來的慢了。這就像一些**裡的小姐也分坐硬臺和軟臺之分(賣藝和賣身,出臺和不出臺),做業務抓著一回就很麻煩,光二人的罰款就得1萬元(上限),這還沒算罰老闆的錢呢!?
按現在來說“容留婦女和組織**”是要坐牢的。要是罰個一萬,二萬的,得要做多少次業務才能掙的回來呀?
阿總想了又想,準備把足療城轉讓出去,這樣能弄個幾萬塊錢,還了杯子幫他墊的三萬元后,還能落點,不行先把爸媽的二萬塊錢也先還嘍。
下午場子裡出了點小事,也就是算個小插曲,並沒有影響到整個“樂隊”的精彩演出。
皇帝揭杯子後,開的是個雙。
這時太監手裡拿著一注疊成一卷的鈔票,開啟數了數是元。
“這元是誰的?”太監問。
“我的!咋了?”一個頭大體壯的中年人答道。
“你這是栽花,起注!”太監憤憤地說。
Loading...
未載入完,嘗試【重新整理】or【退出閱讀模式】or【關閉廣告遮蔽】。
嘗試更換【Firefox瀏覽器】or【Edge瀏覽器】開啟多多收藏!
移動流量偶爾打不開,可以切換電信、聯通、Wifi。
收藏網址:www.peakbooks.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