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去泳池游泳,雖然我只適合在淺水區自娛自樂。但是環境相當不錯,還有免費的冷餐,偶爾還能遇見身材特別好的美女來這裡。晚上就是去迪廳裡面嗨皮,跟著音樂的節奏瞎蹦。這樣的生活狀態持續了大約一週。我身上的傷都好的差不多了,一週後金大鵬找到了我,對我說道:“你這些天表現的不錯,沒亂跑。”
“嗯。”我裝作一幅很不在意的樣子。說道:“我正在逐漸適應這裡的生活,挺舒服的。”
金大鵬笑道:“那今天開始,你就不能這麼舒服了,總不能白吃白喝對不對?”
我對金大鵬恨之入骨。那種痛恨是發自內心的,並不是他把我變相囚禁在,而是他砸了高長虹的網咖,這事。我遲早要找他算一筆。金大鵬估計也察覺到我對他不友善,叼著煙說道:“從今天開始,你就去迪廳當個服務生吧,跟著領班小徐好好幹。到月給你發工資,你不是一直沒手機用麼?”金大鵬拿出了一個新手機,而且是摩托羅拉的,“先拿去用吧。以後再從你薪水裡面把手機錢扣回來。”
把我安排完,金大鵬就走了。迪廳上班時候是下午5點到凌晨3點,整整十個小時,下午上班先是打掃衛生,打掃完就可以去吃晚飯了,大約八點半左右迪廳開始來客人,開始正式營業。我第一天當服務生累成了狗,雖然就是送酒、開瓶、送果盤到卡座等等,一晚上走下來,腿都累細了,領班小徐對我一點都不客氣,有客人點東西他就優先讓我送過去,明顯就是在欺負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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