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為什麼要裝得形跡可疑?
並故意吸引民警的注意力?
其實很簡單,我就是希望讓美爺以為我是有案底的人。
這樣的話,美爺興許會說她販毒。
我剛穿過那條長約百米的小巷子,突然從黑暗中跑出來的美爺抓住了我的手臂,並將我拽進了黑暗之中。
躲好以後,美爺還噓了一聲。
從離我們不到十米的地方跑過去後,兩名民警停了下來。
“那小子還真是跑得有夠快的啊!”
“肯定有問題!要不然不會看到我們就跑的!”
“得了,反正現在人都不知道跑哪裡去了,我們繼續回去巡邏吧。”
“真可惜,假如是條大魚的話,指不定咱們能升職。”
兩名民警走遠以後,美爺才問道:“你犯了什麼事?”
“我是守法公民,我怎麼可能會犯事?”故意驚訝的我道,“美爺,我剛剛就是突然想跑步而已,你別誤會。就先這樣吧,謝謝你的夜宵。要是下次有機會碰面的話,我再回請你。”
說完,我往和民警相反的方向走去。
我是兩隻手插在口袋裡,並且走得很慢。
我這麼做的目的很簡單,就是希望美爺叫住我。
我越是想和她分開,她應該越會覺得我是擔心被她舉報,所以更會相信我犯過事。
我不知道美爺心裡的想法,但至少我自己是這麼想的。
“喂!”跑到我邊上後,美爺道,“你不用怕,就算你跟我說你以前做過的事,我也不會說出去的。我是橘色酒吧的dancer,可不是那種嘴巴大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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