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雜工,一個月兩千,包吃住。”
一個月兩千,我心裡笑了一下。這個薪酬現在對我來說,太低了,都不夠我在酒吧街有時一晚上的逍遙。
我試探著問了一下,“能再高點嗎?”
“一個打雜兩千包吃住就不低了,你沿街打聽打聽,我這就算高的,還有比這低的呢。”老闆哼了一聲,“你想幹?”
我點點頭。
“那我得試用你幾天。看你合不合適。”老闆一下態度就變了,端起了架子。
“試用幾天?”
“說不準,最起碼一週吧。試用期可沒工資,只管吃住。”
我靠,試用期連工資都沒有,這是白拿我當驢使。我笑了一下,“老闆,謝謝你的藥,我再想想。”
“可抓緊想,我這待遇,想來我這幹得,還有好幾個呢。”老闆在我身後喊。
我沒搭理他,徑直回了屋,這次頭不疼了,但也睡不著了,我點支菸,靠在床頭默默地想,我沒學歷,沒技能,不像楊凱是名牌大學畢業,精通財務,找工作我的起點別他低多了。我目前這種情況估計只能去餐館、旅店這樣的地方打雜,掙兩千塊錢的工資,想牛馬一樣被人使喚。
自己開店。我也沒做過什麼正經生意,和王玉霞合作也是我出力,她經營。
前思後想,就像白小柔說得,即使到了南都,過不了多久,我還會成為一個混混。
我失落把煙掐滅,難道真的我天生就是一個混混?真的只能做混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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