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我想到了臨走前,柳如月的話,關於孩子的話。
我覺得她的想法完全打破了我對這份幸福的憧憬,你想想看,我曾經為她犧牲了這麼多,幾次死裡逃生不說,我幾乎是傾盡全力的在愛她,在幫她,給她花了那麼多錢,我從來都沒有眨過眼,不管是當初我在街上擺攤捱打用身體掙的錢,還是後來替她爸還高利貸的那些錢,我都沒有心疼過,我犧牲了太多。當我的父母都犧牲了這麼多,他們願意轉變自己的觀念,接受一個離了婚帶著孩子的兒媳婦,他們準備好了接受別人的指點和嘲笑,準備好了支援我們,可她呢?
居然連孩子都不肯為我生,我犧牲了這麼多,圖了個什麼呢?
還不如就像孟老三說的,努力夠一夠孟聽雲,雖然可能失去了愛情,但畢竟我換回了許多物質上的享受,我可以少奮鬥五十年,不,如果按長海董事長這個級別來算的,我可以少奮鬥幾十輩子。
我為什麼非要選擇一條犧牲的路,一條艱辛的路,一條連最起碼的尊重和理應得到的回報都得不到的路呢?
真的值得嗎?
但當然這只是孟老三的希望而已,我並不覺得我努力了就能夠到孟聽雲。
“怎麼樣?於浩,是不是被我說到心裡去了?”孟老三大概是見我發愣,笑著問道。
“謝謝三叔指點,”我笑道,“我覺得你說的對,很對,但感情畢竟是兩個人的事兒,就算我努力了,也不見得就能和小云在一起吧?這事兒終歸還是要孟總和小云她媽媽點頭才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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