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看來我真的小人之心了,她確實為我著想,不過其實我沒有她想的那麼衝動,我會怒火沖沖去找歐曉菲?那是送羊入虎口,最低限度亦是自取其辱,我要忍,只要還活著就有機會,急什麼?反正我肯定會侮辱回去,誰侮辱我都要付出代價,但我不急著要。
想到確實已經出來幾個月,是應該趁有時間的時候回去看看,我就怕我爸不喜歡,當初是他趕我出來的,讓我沒混出息別回去。至於我媽,生下我的當晚她就已經離開了這個人世,是我爸把我養大的,教我寸勁,教我做人,教我廚藝,他人品很差,到處和女人不清不楚,但是廚藝很厲害,過去在城裡有著廚神的稱號,後來突然從城裡回到鄉下,和我媽結婚下了我,接著就沒有去過城裡,也不和我說他過去的事情,而且對我很嚴厲,動不動就打,才六七歲,我就得跟著他輾轉各個村莊,去幫別人做喜宴。
看來啊,我也不能因為他一句話,連我媽都不管,這老東西自己又不去拜,我媽多寂寞?所以最終我道:“給我幾天?”
老闆娘道:“三天。”
我接過錢數了一千出來,其它的還回去道:“一千夠了……”
老闆娘笑了:“如果人人都像你這樣不貪心,這世界要有多美好?可惜啊,滿大街都是貪圖之徒。”
我沒有答話,開門下車,其實我不是不貪心,我只是不佔別人的便宜,更不佔這種蒼頭小利,要做就做大事,因為這才是純爺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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