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大概是紋點花啊草啊蓋住疤就行,我卻偷偷讓刺青師紋了一道更猙獰的傷疤——破開的皮肉,鮮紅的肌理,亂七八糟的粗糙針腳,就像被人用利劍貫穿了身體。
這簡直是在赤裸裸地與寧詩對著幹,她憤怒地盯著我的身體,狠狠甩了我一巴掌,罵我是不思進取的廢物,然後將身無分文的我丟在了偏僻的刺青店門口。要不是同樣在店裡紋身的梁秋陽見我可憐慷慨解囊,我恐怕就要被刺青店主以“霸王紋身”為由扭送警察局了。
別說寧詩不能理解,連我都無法理解自己那一刻腦子裡在想什麼。
我其實並不喜歡那個孩子,也沒有想過要生下他,但當他真的離去時,我又覺得無法釋懷。
梁秋陽說那可能是因為我的“母性”本能,我覺得他說得不對,那可能只是我的矯情。我矯情的認為,自己不應該忘記。
“馴養我吧。我不過是成千上萬只狐狸中的其中一隻,跟別的沒什麼不同。你要是馴養了我,我在這個世界上就是你獨一無二的狐狸。”
我調整了下攝像頭,讓鏡頭能更好的對焦到我肩膀以下的部位。
“不好意思,昨天做飯時手受傷了,不能碰水,只能改做播音主播了。”我伸出手,給鏡頭後為數不多的幾名觀眾展示左手食指上的創可貼。
傷口就在指關節處,側面兩釐米左右的一道,不算深,但昨天流了不少血。
作為一名烘焙師,整日與廚房打交道,終日打雁反叫雁啄瞎了眼,這一切還要怪宋柏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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