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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肥羊不貼切,應該是顧客。
對方是個二十來歲的女人,一身列寧裝,腳上還穿著百貨大樓裡賣幾十塊錢的靴子,一看就是個不差錢的主。
被林嬌嬌攔住後,對方還有些不太高興,直到看到林嬌嬌從包裡露出來半條絲巾後,才斂去了那點不高興,和林嬌嬌攀談了起來,“你這絲巾多少錢一條啊。”
林嬌嬌壓低聲音,“三塊五。”本來定的三塊,但見對方不差錢,林嬌嬌就提了價。
“你這也太貴了,百貨大樓才賣三塊錢呢。”
“可我的不要票啊,而且我這可是高檔貨,比百貨大樓的質量好很多,你不信你摸摸。”
系統商店出品,那就沒有次的。
對方將信將疑的把那絲巾拿在手裡摸了一遍,確定真如林嬌嬌說的那樣,便道:“除了這個顏色還有別的顏色嗎?”
林嬌嬌又拿出了兩條,讓她選,拿的時候不小心把口紅給拿出來了,對方見林嬌嬌口紅都有,想也不想就要一支。
最後那年輕的女人連毛巾都要了五條,等對方付完錢心滿意足的走了後,林嬌嬌立馬揣著包,拿著剛收到的十幾塊錢換地方了。
有了第一個買東西的,接下來的東西就賣的很順利,唯一不順利的是,那兩雙解放鞋無人問津。
賣不出去,林嬌嬌只能等回去的時候,把這兩雙鞋拿回去給馬大梅還有林老頭穿了,當時買的時候就選的他們的碼,所以倒也不算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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