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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七年前就已經說過。”秦為蒼被打了一巴掌,雖然震驚惱怒,但很快又沉穩下來,“我早就說了,當時我們的婚姻就是一個錯誤。我要離婚,你堅決不肯,還說要拖死我,要讓我這輩子都得不到幸福。我們結婚十二年了,我承認,我後來是做了對不起你的事,但是之前呢?我們兩個本來就不是因為有感情才在一起的。性格不合,在一起就吵架,我早就忍受不了了。是你自己不願意放棄婚姻,只說要了錢就可以繼續,你沒有權利指責她。”
“說的好聽,我再怎麼樣,也沒有在外面給之遊搞出一個弟弟來!你想離婚,可以啊,你淨身出戶,家裡所有的錢,股票和債券都是我和之遊的,包括你現在住的這棟房子,這輛車,甚至院子裡的那隻狗,都是我們夫妻共同財產,都是我和我兒子的!你只要給錢,我馬上就去離婚!”
“我憑什麼給你?如果你要是好好養育之遊,一心一意的對他,我也許會多偏向你一點。別以為我不知道,你拿了錢,一個月連回家三天陪兒子的時間都沒有!整天不是去旅遊就是去買東西,你有給家裡做出一分錢的貢獻嗎?再說,之遊姓秦,我憑什麼把兒子讓給你?”
“你憑什麼給我,這是你欠我的!你自己在外面逍遙快活,一年回家能有幾天?兒子從小到大,你陪他的時間加起來有一個月嗎?是你當著老爺子的面發誓,外面的女人就是外面的,不能帶到家裡來,也不能搞出一條人命,怎麼,現在你不認了?你自己違約就得付出代價,不把所有的財產給我,你休想離婚!而且別說離婚,這裡所有的錢都是我的,我就算找律師,找媒體,也要鬧得你身敗名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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