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說:“我很愛夏拉,要不我們可以一起玩命!”
這傢伙,完全經不起嚇。
臉色慘白就算了,雙腿不停打顫:“別別,我,我以後不靠近她就是,你你你以後愛怎麼,你們以後愛怎麼怎麼的。我發誓,我不會打擾你們。”
我說:“呵呵,口說無憑!”
他說:“那你,那你想要怎麼樣!”
我說:“寫個條子!把你剛才說以後不靠近我們,不會打擾我們的話都寫在紙條上,立字據!”
他說:“我寫,我寫!”
在明晃晃的刀子面前,真正做到面不改色的人,很少,很少。
我遇到過的,就很少,反正我不是那個,我絕對是願意寫字據的那個。
寫字據當然沒有用,但是這玩意,關係到臉面的大問題,這傢伙,看著他穿著,我就知道他要臉,很要面子,所以,追不到夏拉,也是因為面子,一直不甘心。
寫了這字條,萬一他還怎麼的,我就把這個玩意影印一堆,扔進他公司裡,讓他丟人個夠。
沒想到這個老總,口袋裡就帶著紙和筆,他寫了字據,我念到:“按我說的寫!我,大雷公司的老總,因為介入張帆和夏拉的關係,嚴重影響到了她們的感情生活,因良心發現,以後再也不靠近他們,再也不打擾他們。否則,天打五雷轟,出門被車撞死。”
他有點不想這麼寫,我揮揮刀子,他急忙寫了。
寫完了之後,我說:“簽字!”
簽字日期,然後他問:“我,我可以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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