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都是過去的事,算了。”
次日一大早,蕭二郎帶了一個人來。語歡一看到那張臉,知道自己又栽一次。詩劍公子,楊笙歌。蕭二郎扔了一把劍到語歡手上:“楊公子說要和你比武,誰贏了,由對方處置。”語歡連走路都困難,乾脆把劍往地上一拋。
蕭二郎道:“認輸了,楊公子,直接取他狗命吧。”楊笙歌道:“不必。此人不過好淫放縱,而且只勉強過男子,還不算十惡不赦。廢了他的武功,放他一條生路。”
語歡禁不住往後退一步。雖然他習武比他人輕鬆,但好歹也學了十來年,而且在江湖上也可謂出類拔萃。若沒了武功,他就真的什麼都不剩。
但是,未來得及。楊笙歌往前邁一步,點了他的麻穴,抓住他的手臂,使力拉到手腕,膝蓋磕上他的兩腿,拉到腳踝。似乎有東西在血液中斷裂,語歡立刻跪在地上。
毫無知覺,是因為痛覺被封,一旦恢復,會生不如死。
楊笙歌離開後,語歡被蕭二郎扔出去。末了,還在他臉上吐了口唾沫。頭髮蓬亂,衣衫襤褸,就這麼看去,是個人都會以為是討口子。不過多時,麻穴自動解開,劇痛開始侵襲他的身體,語歡痛不欲生,一頭撞在地上,暈了過去。街上人來人往,偶爾有人經過語歡面前,會扔下兩個銅板。
語歡伏在街邊,就像一隻被人扔掉的小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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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我只說這一篇文“有可能”是最後一部,你們怎的一個二個都在開追悼會了……
第十二章 雨紅
語歡在街頭躺著,夢夢銃銃,也不知過了幾日。傷口凝結,可是因為環境骯髒,裡頭都結了膿,稍微一動,便會疼得徹心徹骨。於是只好跐住在原地。
在街邊待多了,才知道百家飯也分個三六九等,託缽沿門也要講個技巧。復正茂步入中年後便開始信佛,輕財好施,隔三差五的,就要派丫頭家丁人到廟間施捨,順便掛上個晨耀的名兒。因此,晨耀垮臺對乞丐們來說,絕對不氣長。發善心的人不是沒有,只是一個善字,說什麼也得建立在享福之下。自己先吃飽了,撐的不行,殘羹冷炙,扔給乞丐。
乞丐們的口味都給晨耀養刁了,習慣吃熱饅頭熟米飯,儘管並不美味,接過冷菜,還挑三揀四。不過乞丐終究是乞丐,爛蘿蔔頭,對他們來說就是質地差些的菜。不似語歡,覺得那玩意兒狗吃了都會生病。況且,裡頭若加了毒藥,那才叫栽。所以,堅決不吃嗟來之食。
其實語歡也挺傻,在他當少爺的時候,嫣煙也曾這麼問過他。語歡答曰:那些個叫花子,賤命幾十條,恐怕叫人毒他們,都嫌浪費了藥錢。
後來,語歡去西湖旁,打探小妾們的訊息。穿的衣服邋遢,人走在街上,腰板再直不起來,而別人對他還是同樣的反應:遠之。不過,以前是敬而遠之,現在是嫌而遠之。
誰會知道,這個骯髒的小乞丐,就是晨耀山莊不可一世的復小公子?
連問了幾個人,都躲開他。最後遇到個老翁願意同他說話。除了沒有言之及復軒的訊息,別的都瞭解個大概:首先,所有人都以為復語歡死了。九皇子前幾日清晨,就已離開杭州,趕回京師。據說最近受到皇上重賞,那叫一個意氣風發;再談復容,差九皇子那麼一丁點兒,但也是加官進爵,侯爺成了王爺,家人跟著雞犬升天,連帶新妻筱莆也成了王爺夫人,統統輝煌得光芒萬丈;春小爺回了蘇州;復霞復櫻回孃家後,被迫改嫁,物件是個大戶人家,自然免不得給人說三道四;再提到嫣煙,似乎是女妾中反應最激烈的一個,死活不相信語歡死掉,騎馬圍著杭州轉了好幾個圈兒,最後被天地教的人接走,就再沒個音訊;淡水也跟著去了。
一生肝膽向人盡,相識不如不相識。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來時各自飛。
走了,走了,統統都走光了。
突然意識到這一點,再看著晨耀高聳的樓宇,鼻子一酸,淚珠子在眼眶裡打轉。
復正茂說,男兒膝下有黃金。男兒有淚不輕彈。復夫人說,兒子,爹孃寵你,你可以任性,可以放肆,但一定要像你爹那樣,當個真正的男子漢。所以,不能脆弱。
爹,娘,孩兒謹遵教誨。
語歡用髒袖子擦擦眼,謝過老翁,自個兒離開了。
江南之雨,風送滿長川。陽氣日盛一日,桃花綻紅,鳥鳴調嫩,天地陰陽之氣接觸頻仍,激盪中閃電特多,雷聲乍響,又屆驚蟄。春天,又是一個輪迴。
岸邊人家,小院牆頭,杏花春雨,似水柔情。湖旁一艘大船,似乎自蘇州而來。
語歡盯著那大船發呆,忽然有人重重拍他的肩。語歡身子虛弱,險些摔跤。還未回頭,身後的人便嘆道:“怎麼,你們杭州人的體質都這麼差麼。我到何處才能找到個好使的人,螺螄殼裡做道場啊……”語歡回頭,那人還在叨唸。
是個女子。身材姣好,相貌平庸,最好玩的是,一條眉毛忒粗,乍眼看去,就像是連著的,像極了毛毛蟲。那女子手中拿著一壺酒,臉紅通通的,一臉醉容。
語歡生活中的女子,除卻星月較潑辣,無一不是月畫煙描,粉妝玉琢,安靜得就像觀音廟裡的菩薩。一遇到這種素面朝天還如此羅嗦的,還有些不習慣。
那女子上下打量他一趟,咂咂嘴道:“這位小夥子,你杭州人吧?杭州人肯定知道春二爺吧?春二爺底下幹活,銀子不高,但包一日三餐。誒,別怪我直言,我看你穿得挺破,肯定缺銀子吧?缺銀子就來了啊,姐姐叫錦雨紅,你混江湖的吧?混江湖的就該知道這三字,天要下酒臉就紅,聽過吧?不是什麼好名兒,可是個好人兒。哪,待會子你就去船頭那邊報道,那工頭是個蠻子,兇得很,對他別發脾氣,免得捱揍。吃苦在前,享受在後,是吧?”
語歡給她念得頭昏腦脹,趕巧他餓得緊,沒多想就點了頭。錦雨紅道:“對了,你小子叫什麼名,都沒告訴姐姐。”語歡想了想道:“語歡。”
錦雨紅大驚,剛進口的酒差點噴出來,包在嘴裡倒吐不吐,骨碌碌地響:“語歡?復語歡?就是晨耀七子中最拽最有才學武功最高媳婦兒最多的復語歡?”
見她這麼問,語歡只得承認。錦雨紅像發現寶藏一樣,把他拖到一旁:“你的事我不是沒聽過的,現在全天下都知道你家的事兒。人人都說,是你敗了家。實際雨紅姐不這麼認為,你家是個大家,也不是說敗就敗的,是不是?但是百姓愚昧,只知道在茶餘飯後找話題,你聽姐姐的話,把姓換了,免得挨欺負,知道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