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而以前的肖錦倫為什麼會想不開割腕?
☆、第十二章
兩個人早上基本都是煮麵條來吃,方便而且飽肚子,莫耀的食量大,這樣也比較的實惠……
剛開始面上面還可以臥一個荷包蛋,不過最近經濟拮据,已經改為了徹底的清湯麵了。
肖錦倫把煮好的面端到莫耀的前面,“我今天會出去一下,你在家裡寫字,就是昨天我讓你寫的那些字,要認真的寫。”
“我不寫。”半響,莫耀吐出三個字。
肖錦倫抬眼,“怎麼不願意寫了?昨天不是好好的。”
“寫這個做什麼,不能飽肚子。”
對於一直漂泊,終日翻垃圾桶和野狗搶食為生的莫耀來說,沒有什麼比能填飽肚子更重要了。他會跟著肖錦倫回來,一部分原因是直覺告訴他,這個人能給他吃的。 但最主要的原因是,莫耀覺得肖錦倫身上有一種是曾相識的感覺,能讓他感覺到放鬆,特別是在這半個月的相處以來。
肖錦倫想了想,“這個雖然不能飽肚子,不過,會寫字的話,以後就能讀書,可以找到好的工作掙錢,有了錢自然就能飽肚子了,還能吃好的。”
他儘量用最簡單的方式把莫耀最看重的飽肚子和寫字相等起來。就算莫耀不是讀書的料,但是凡事總該試一試,而且莫耀才九歲,不讀書又該做什麼?肖錦倫深知周圍的環境對一個人的成長影響多大。學校總比這魚龍混雜的環境好。況且莫耀本來就和一般的人不同,要是不學好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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