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人?”
張凡便把收到字條的事講了,把字條亮了出來。
張凡這樣做,是首先向警局把自己洗乾淨,以免事後遭到懷疑。
王局長仔細看了看,然後叫來技術處的人把字條帶去進行技術勘測,尋找上面的指紋、DNA並進行文檢。
然後,叫來刑偵隊長,三人研究了一陣,決定派精幹力量,去那裡蹲點。
第三天上午,張凡開車,來到西郊碧雲天山莊。
這裡環境優雅神秘,十分安靜。
周圍是大山和森林,便於遠處觀察和逃跑。
張凡把車停在路邊,手提一隻帆布袋子,四處打量了一下,慢慢向石橋走去。
到了橋頭,沿石階走下去,來到河邊。
用手撩了幾把水,假裝四處觀察了一下,忽然手一揚,把袋子拋向了第三個石孔之內。
袋子裡,是一些切成鈔票大小的教科書。
然後,慢慢地回到汽車旁,坐進車裡。
大約等了半個小時,開車走了。
此時,在山莊的一幢樓的最頂層,一個房間裡,三個偵察員正用望遠鏡監視著這裡。
他們在這裡蹲了足足三天,沒有人來取東西。
王局長便把人和袋子都撤了。
弄了一個烏龍,張凡有點尷尬,對王局長說,“我就奇怪了,為什麼沒去?”
王局長思索著,久久,道:“我們的技術手段不可謂不縝密。白天望遠鏡,晚上用紅外熱成像望遠鏡,而且袋子上做的記號都在,沒有人動過。可以肯定的是,那人根本沒來。甚至沒有任何跡象表明他打算來取走東西。這,很讓人費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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