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查了一下地上的碎瓶子,丁凡也沒有必要再現場找其他的了。
治安大隊雖然不是刑警隊,但是他們搜查現場的能力還是可以肯定的,只要是有線索,他們應該會將線索都帶走了。
剩下的就是到夜總會里面看看了,更多的東西,裡面會或許能找到一些答案。
這個時間任何一家夜總會都不會開門,丁凡這個時候過來,除了在裡面見到兩個服務員之外,就是幾個流裡流氣的小子,倒在沙發上面睡大覺。
丁凡直接走到吧檯邊上坐下,伸手從口袋裡面掏出了香菸叼在嘴裡。
一個年輕的服務員從後面走了過來,看了丁凡一眼笑著說道:“這位老闆,你是來找迷香姐的嗎?”
迷香這個名字,是之前查爾斯在外面跳舞的時候,這些老闆給她取得名字,雖然聽上去有點土氣,但是來這裡的人還叫的挺順嘴的。
查爾斯也沒有拒絕,反正她也沒有打算用自己的名字,別人想怎麼叫也就隨便了。
“你認識我?”
丁凡點著香菸抽了一口,順勢也拿出了一根遞給服務員。
但是這個小服務員並沒有接,看上去似乎不會抽菸:“我上次看見你來過,跟那個經常來喝水的先生一起來的,所以對你比較有印象。”
能在夜總會這種地方混下來,果然要有點眼力見兒。
能見一次面就將人記住,看來這個小夥子也是鍛鍊過了。
“我聽說你們這裡昨天打架了?”丁凡慢不要精心的在周圍看了一眼,之前還在沙發上面睡覺的小子,這會兒已經有幾人醒過來了,眼神不善的正在觀察他,但他並沒有在意,依舊追問著說道:“好像還把人打傷了,昨天究竟發生什麼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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