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錢,範晶晶總算有了做事的底氣。
雖然範晶晶不喜歡以物易物,但是換一個實實在在的大唐人,雖然年紀只有十歲,但畢竟經過大戶人家的折騰,見識還是比平民百姓來得寬,雖然被尉遲綾打的頭破血流,然而在範晶晶看起來,這個童僕沒有做錯什麼事,她唯一的錯誤就是想要改變尉遲綾的習慣。
對她來說,看到主人做錯了事,會加以糾正的僕人,不是壞的僕人。
在範晶晶的心底,童僕與其說是他的奴婢,還不如說是她的未成年僱工。
在大唐以僱傭一個未成年者,等於給他活下去的機會,而不是剝奪他的未來。
所以範晶晶使用起交易來的童僕,心安理得。
不管是交易還是贈送,人口的流動必須經過登記。
大唐的奴婢屬於賤民的一部分,處處低人一等,然而在戶籍裡,還是必須登記所屬奴婢的樣貌年齡,性別。
尉遲綾當然不可能親自到口馬行去處理奴婢立卷的問題。
在這個時期,自然有代辦的人會幫他們處理,在這裡鄭婆就是代辦的最好人選。
有時候不是你熟悉這個程式,你就有辦理的權利,還必須要有特定身份的人替你服務。
混跡市場的鄭婆在這方面,擁有的管道比她們兩人多多了。
至少在範晶晶的戶口“手實”,就多了童僕的名字和樣貌,換了主人童僕也換了姓,改姓範,名字範晶晶未變動,還是留原來的名字,所以她的新名字叫範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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