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離婚是在孩子五歲的時候,據說是居發在外頭酒喝多了,回到家裡發酒瘋,對媳婦孩子動了手。
至此媳婦再也沒有原諒他,帶著孩子直接回了孃家,那之後再也沒有回來過。
居發去媳婦老家找過一回,媳婦和孩子都不在。
他回來之後索性也不去找了,說一個人吃飽全家不餓,活得也自在。
老張媳婦說,那都是十多年前的事情了,居發媳婦回來過一次,只是為了和居發辦離婚證的。
居發絕對是一個無情之人,離婚之後,不光女兒沒有爭取,更是一個子兒也沒有給前妻和女兒。
二餅發了恨:“天底下還有這種不負責任的男人,看來老天是長了眼睛的,活該他不得好死。”
鑑於居發的前妻不在本市,易天打算暫時不對居發的前妻展開調查。
只給她去了一個電話,在電話裡,她對於居發的死漠不關心。
她說:“我跟他離婚都二十年了,您要不提起,我都想不起世界上還有這號人的存在,他死不死跟我有什麼關係?”
她說得倒也不無道理,人的感情是相互的,投之以桃,報之以李。
居發這個無情之人,必定也換不起任何人的同情心。
在回到局裡之前,洛亞打來了電話。
“天哥,你看看現在幾點啦?你這個伙伕是怎麼當的,你是打算餓死我嗎?”
透過無線電波,洛亞都能聽出易天滿滿的凝重之感。
他說:“對不起,我在忙……王同失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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