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傢伙,作文裡所描述的跟青春有關的小文青,小朦朧,霧裡看花,水中望月一般,彷彿伸手可觸,它卻又在詩和遠方。
總而言之,青春這個玩意兒就是會讓你帶著興奮而又羞怯的心情去探索,卻又覺得十分難懂的東西。
末了,老師點名讓毛蛋上了臺。
老師說毛蛋的文章取材新穎,反套路,走出了六親不認的路線。
老師讓毛蛋當著全班同學的面讀一讀他的作文。
讀就讀嘛,誰怕誰?
文章確實新穎,寫了毛蛋從小學二年級的時候,就對對門鄰居家的二丫情有獨鍾,裡頭描述了他對二丫春也想念,夏也想念,秋冬更想念。
大有一日不見,如隔三秋之感。
在文章裡毛蛋寫到這數年如一日,他只對二丫一個丫如此執著,說明他是一個多情之人。
從古到今,多情總是傷離別。
小學四年級的時候,對門的二丫搬家了,不曉得搬到哪裡去了。
這一杯相思酒就在心底根深蒂固,挪也挪不走,尤其是在青春荷爾蒙撩得人睡不著的深夜,這一杯相思酒更是讓人慾醉不醒。
那麼重點來了,二丫那個可愛的丫頭搬到哪裡去了,他不曉得。
這一杯相思醉要如何解呢?
同桌老么,跟毛蛋一樣是一個學渣,但老天十分眷顧他,生得跟新生代小鮮肉似的一張臉,特別招女生的喜歡。
不像毛蛋,大概是青春期來得有點遲,一張臉上滿是青春痘不說,個子也屬於二等殘廢的那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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