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妮回憶了一下去年的舊例,不在意的說道,“給太太拿三百大洋。”
“上個月說姑太太生日,剛要了二百,這還沒二十天呢,又要!”
安媽媽不滿的嘟囔著,她們家姑娘是有錢,可也不能這麼個花法吧。
隨便找個由頭就要錢,一要就是二三百。
一個大洋能值多少?
外頭上好的大米,一斤也才三四分錢,一個大洋能買多少米啊。
安媽媽不識字,可會算賬啊。
她心裡記得清楚,她們姑娘嫁到曾家三年,每年都被要走一兩千塊大洋。
三年了,少說也填送了五千塊大洋!
這還不算當年“借給”曾賢良留學的錢。
前前後後加起來,曾家足足花了王家一萬塊大洋哩。
這麼多錢,卻只換來她們姑娘守活寡、被休棄,天底下,還有這樣的道理嗎?!
安妮勾了勾唇,低聲道“婆婆待我很好,曾家也是厚道、規矩的人家,我花點兒錢就花點,不值什麼。對了,安媽媽,這些年,你給曾家拿錢的時候,可否記了賬?”
“記了,老奴不識字,可大力讀過書啊。”
王大力是安媽媽的兒子,小時候讀了幾天書,為人很是能幹。
王安霓出嫁後,他便幫著記賬、打理嫁妝。
這些年王安霓貼補給曾家的錢,王大力一筆筆都記錄在冊。
“那就好,讓大力哥把那些賬冊保管好。另外,咱們這次去莊子,把值錢的東西都帶上吧。”
曾某人都登報離婚了,她安妮也不會死纏爛打,不過既然要“離婚”,那就先把債務算算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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