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分鐘之後,孔傑熄滅了手上的香菸,神色有點懊惱的看了丁凡一眼,嘆了一口氣。
“那孩子已經查到了,名叫樊光……這孩子沒有什麼案底,是我之前抓捕一個犯人的兒子。”
果然是這樣,看孔傑吞吞吐吐的樣子,丁凡就已經猜到了一些,不過沒有想到這兩個人之間的關係,竟然還有點複雜。
而且在幾年前,孔傑其實還跟樊光這個孩子有點接觸的,不過那個時候,樊光剛剛開始叛逆期,對於這個抓了他父親的大仇人,本能的就十分排斥。
孔傑無奈的只好不在打擾他的生活,只能偷偷的給這一家人送點資助而已。
直到今天,樊光一直在心中憎恨孔傑,甚至痛恨這些穿著警服的人,主要的根源其實就是因為孔傑當年穿著一身警服,親手在樊光的面前,抓走了他的父親。
導致樊光最後只能跟奶奶相依為命,過著顛沛流離的生活。
事情發生在十年前,那時候的孔傑才剛剛成為一名刑警,正是他意氣風發的時候。
當時的他,可以說是一路順分順水,從警校畢業之後,順利了進入了刑警隊,並且成了蔣鵬飛的徒弟。
當時的蔣鵬飛不只是在濱海十分有名氣,甚至在整個警隊系統中,都是出名的傳奇人物。
跟在這樣的人物身後,孔傑可以說是走到哪裡,都是昂首挺胸的。
而他第一次經手的案子,就是一個搶劫殺人案,當時他急著表現一下自己的能力,為了這個案子,幾乎整整半個月的時間都沒有閤眼,天天吃住都在警局裡面,就是想要早點將案子破了,到時候不僅是在師傅的面前能抬得起頭來,可以大聲的對師傅說自己沒有給他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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