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來也奇怪了,現在丁凡已經放假了,刑警隊暫時是郝翔在帶隊,可他一說話,反倒是大家都將注意力放在了他的身上,就好像當初他剛來的時候,眾人等著他的命令一樣。
丁凡一看,眼神在眾人的臉上掃了一眼,點頭說道:“六月十四號兇殺案,和六月十五號兇殺案,現在併案偵查,第一嫌疑人吳喜順,白城人,身高一米七五到一米七八之間,體態偏瘦,光頭,東北口音,應該是暫住人口,現在就打電話,給下面各個派出所,叫他們聯絡居委會,調查所有的暫住人口,我要你們最短時間,給我找到他之前的落腳點。”
這一聲令下,整個刑警隊都動了起來,各個都忙著將這個命令傳達下去,一個個忙的腳不沾地了。
所有人都去忙活了,整個會議室裡面也就剩下了於洋還在等著,似乎有什麼話要說,但是又有點不好意思開口。
丁凡看了,直接開口問道:“你沒事情可以做嗎?所有人都在忙,就你小子閒著是吧?”
於洋一聽急忙搖頭解釋道:“不是不是,我是有點想不明白,這個時候,我們不是應該直接下通緝令嗎?吳喜順這會兒估計已經跑了,我們還找他的住所幹啥呀?”
丁凡冷哼了一聲,走到一邊伸手拉過地圖,低頭在上面找了一圈,開口說著:“首先,吳喜順只是嫌疑犯,是不是真正的兇手,還要我們找到足夠的證據才能定罪,其次吳喜順如果真的是兇手,那麼這個時候,他應該跑不了,因為他身上有傷,從案發到現在,也就是將近三十六個小時,他不可能好的那麼快,有很大的可能還在他的出租房裡面躲著,當然就算是不在,我們也能在他的主處找到很多的蛛絲馬跡,或者他的指紋做為證據,一旦確定下來他的身份,就是這場兇殺案的兇手,上面才能簽發通緝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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