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嘉元案的兇手,沒有謝惠芳案謹慎,他沒有戴腳套。只要把現場血腳印,和李必冉的鞋印花紋對比一下,就知道了。小孩子不一定洗得乾淨,說不定還能發現點別的,譬如血跡和現場泥土。”
“腳印我會查的。”尤明許說,“可還是太牽強了。不能因為兩個案子青少年所處的環境有相似之處,就斷定他們是兇手。我寧願他們不是兇手。”
殷逢聽了,居然微微一笑,說:“阿許就是心軟。可如果仔細想想,就不覺得牽強了。兩位少年並不只是所處環境相似而已。是兩起案子太相似了。明明是仇殺,兇手對受害者十分熟悉,最後的調查結果卻都指向陌生人。
而這個時候,恰恰兩起案子裡,與受害者剛剛起過劇烈衝突的兩個人,腳印都和對方案件裡的嫌疑人一致,那麼巧,兩人的腳碼都是同齡人中偏小的。而且很重要的一點,他們都基本符合對方案件裡的犯罪畫像。這要是湊巧,就太湊巧了。”
尤明許再也坐不住了,掉下椅子往外走:“我現在就去查。”殷逢立刻跟著,到門口時,他說:“你不要穿睡衣出門!”
他不說這個,尤明許還真忘了自己穿著睡衣,衝進家裡臥室,迅速換了套衣服出來,說:“走吧。”
尤明許一邊走,一邊問:“你是怎麼想到,把兩個案子聯絡到一起的?”
殷逢答:“徐嘉元室友說的一句話:他說案發前幾天,劉若煜還和徐嘉元一起,去市裡網咖玩了。工廠附近鎮上,網咖是不缺的,為什麼專程跑到市裡去?而且我在腦子裡計算過,從工廠出發,最方便最近到達的商業區,就是李必冉泡網咖的那條商業街。如果劉若煜讓李必冉來工廠認人,就會留下目擊證人和證據。但是把徐嘉元帶去網咖,讓李必冉看個夠,都沒人會注意到吧。我覺得劉若煜一定看了很多刑偵小說,很機靈了。不過,這種交叉殺人的特點就是,如果沒有識破,你就怎麼也找不到線索;一旦看穿,那證據就是一把一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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