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不到小兄弟還是豪邁之人,一看就是夠朋友的人物。哈哈哈”刀疤笑道。
“那是,我給你們講。我的朋友都說我夠義氣,喝酒我從來不含糊。”毛正揮舞著說,有滋有味的說道。可是那三人不知道,毛正說的是他十年前當混混的時候。還算是毛正的真話,所以聽起來還真的不假。
“那等會我們在落日鎮上,好好比比酒量如何?”那刀疤說道。
“好!一言為定。既然是比試誰喝輸了誰付酒錢,如何?”毛正說道。
“好,我可從來沒輸過。”那刀疤說道。
一時間車內無語,各自想著心事。當然,毛正是被別人盤算著。
毛正側是靠在後背,眼睛微眯著。嘿嘿嘿,等會慢慢收拾你們。毛正想著,心裡那個樂啊。當然此時那三人心裡可樂開了花。
喝酒這三人平時都是用碗的,五碗以下就像喝白水一樣。這毛正細胳膊細腿的小白臉一個,能喝兩碗就很不錯了,這會讓他吹牛,等會灌醉再帶走綁起來,那不是不點動靜都沒有的事嗎?此時那三人都是這麼想。可是他們不知道,他們即將被毛正好好收拾了。
時間一點點過去,那剩下了幾十公里,那麵包車加足馬力了跑了近兩個小時,終於到了落日鎮。
一行人下車,把毛正夾在中間向一個小酒館走去,毛正一看小酒館就不不樂意了,一臉嫌棄的說道:“這麼髒的的小酒館,這鎮上不可能沒有大一點的酒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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