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助楊家堂營插秧的胡家弟子適用於,十八條輕罪天條中的第四、十二、十三、十六條。”
“等咱們抓人封堂以後,你安排灰家弟子盜走楊家的氣運,讓他們破財敗家。”
“但別傷及人身。然後讓天豪告知陰司,封了他們家的仙根,不許楊家後代頂香做弟子。”
“楊家欠胡家弟子的人命債,法外章也說了胡家可以報仇,”
“何況這個是天道也允許的,畢竟是開啟靈智的野仙。”
“而且沒有惡行,又是一屍三命,可是他們不該用其他人的供奉來跟楊家做交易”
“所以還是按照咱們的計劃廢道行,山內監禁。”
“今天李曉娟家的黃家弟子抓起來龍冢禁閉。”
“他們沒什麼惡行,如果他們按照法外章的第五條辯解,實際上他們就犯了十八條輕罪天條中的第四,第十六條了。”
我笑著對小羽說,大護法就是把仙家想的太好了,這些規矩包括法外章,都是針對那些有道心,心理有桿秤的仙家來設定的。
我相信大部分的族長都不會任由家族弟子胡來,可是糊塗蟲哪裡都會有,被晚輩忽悠的本身就昏聵的當家人也不少見。
其實我看這些規則,並且打算作文字遊戲,就是不想大護法他們為難。
我相信他們也明白,如果我真的來勁誰的面子也不給了。
他們也說不出什麼來,畢竟家族弟子的錯就在那擺著呢,真正心理有底線的是我。
真的遇見那些在法外章的規定之內,但折磨人,報應過分的仙家弟子,我直接就讓雷王劈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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