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這段時間的消化,小天也算是接受了我們的身份,不再像看待天方夜譚一樣,看待這些新奇的說法,對我說的也不再質疑:“能害人……這是什麼東西,很值錢嗎?”
我說值不值錢,要看人,在有的人眼裡,或許一錢不值,但在有的人眼裡,尤其張萬青這種人眼裡,就很值錢了。
小天又問:“那這東西出名嗎?如果放到市場上,能不能證明價值?”
我說:“當然能,其中有一種比較普通的,我已經賣了十來天了,價格每天都在漲,知道的人,都知道是好東西,我說的能害人那一種,想買的人已經出了很高的價,只是我沒賣。”
“那這樣,事情就好辦一些了,我知道張萬青經常銷贓的地方,有兩三家是隻要值錢,什麼都收的那種,明天過去打聽打聽,肯定能問到眉目。”小天點頭說。
不得不說,這少年雖然年紀小,話也有點多,但辦事能力卻也不錯,什麼都能接得上,說得有條有理,頭頭是道。
也不知道離開校門的這一兩年,都在社會這個大熔爐裡經歷了什麼,才能把一個少年鍛造成這樣。
吃完夜宵,已經兩點四十多,走出燒烤店,塞給小天三百塊錢,讓他自己打車回去,明天中午來店子找我後,我和張曉微先打車離開。
還在半路上,袁金柱電話就打過來了,質問我:不是說今晚要帶曉微美女來“探班”嗎?害我把剩下的錢全都買飲料和燒烤,就等著美女大駕光臨了,明天早上回店子的車費都沒留,結果你就和我玩這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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