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來,不到萬不得已,真不進行靈魂打擊。靈魂打擊,從一定意義上說,完全就是看不起自己的生命。
而鬼胎的靈魂,強大得超過了我的想象。
不但三木沒有想到,就是我也沒有想到。這鬼胎,原來之所以能夠以胎嬰的形式存在,是因為他本來就只有這種存在形式?
早知道他就是個胎嬰,對他,就該直接殺戮。
開始時的同情,變成了現在的後悔。可世間根本就沒有後悔藥賣。自己所做的事,就得承擔後果。開始沒有殺鬼胎,現在他變強大了,這責任,就應當由我來負。
雖然他只是靈魂形式,但我知道,這個靈魂,殺起人來,照樣不會含糊,因為靈魂強大者,本身就可以殺人。就像我的精神力可以殺人。
精神力殺人,從某種意義上說,就是靈魂殺人。
所以,當我對鬼胎的靈魂實施精神攻擊的同一時刻,他和那個不知名的靈魂,也對我發起攻擊。他們的攻擊,狂暴而兇猛。
雖然我的精神力像一把尖刀一般刺破他們的靈魂,但他們,卻尋隙將我包裹在他們的靈魂當中。包裹殺戮?當我想到這一點時,整個人都不由慌張起來。
直到被他們包裹住,我才赫然發現——鬼胎的靈魂,原來就是強者。而另一個靈魂,並不是我此前所有的其他的靈魂,乃是鬼胎雙生的靈魂。
怪不得他如此強大,原來,他擁有兩個靈魂。
兩個靈魂?
擁有兩個靈魂的存在,為什麼能行動一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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