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是想讓我搬出這棟房子,你早點講,我馬搬,不會佔你家的東西,再說這房子本來沒我名字……”
隨著房價的瘋狂漲,“房子加名字”這件事已經超越“誰來做家務?”,成為夫妻之間最大的矛盾點,張家這套海邊別墅一直是在張擎蒼的名下,這也是張家現在最大資產。而唐詩嫁過來時,因為當時張擎蒼生意週轉遇到困難,張睿明又剛工作沒多久,兩人條件還不太好,所以唐家並沒有要什麼定金,也沒要什麼彩禮,這讓唐詩一直耿耿於懷,感覺白白嫁給了張睿明,而且婚後,張睿明的工資一直不女方,家裡的大頭幾乎都是唐詩出的,這更讓唐詩感到不值。
我一個女人又要班,又要養家,還要挨那生孩子、帶孩子的苦,錢還賺的男方,到底圖個什麼!?
最重要的是,這套海邊別墅一直在張擎蒼的名下,等張父過世後,這套房子很可能根本沒唐詩的份,不管張睿明怎麼在家裡苦心婆口的安慰她,唐詩根本不相信自己這學法律的老公:現在說的再好聽有什麼用?萬一你以後讓你爸單獨把這套房子留給你,你要是想鑽那些法律空子,我能拿到什麼?那我不是白白為你們張家付出一生!?
所以,之前這事一直埋下了這個矛盾的引線。在唐詩的強烈要求下,張睿明只有在市區買了一套寫著唐詩名字的那間小公寓,這才稍稍讓妻子安靜了大半年,可時間一久,唐詩又開始抱怨這套房子的貸款是她在還大頭,這房子卻又是婚後財產,還是讓她沒有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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