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後我就和往年一樣,像穿花蝴蝶似的,在瞎子等幾個朋友家來回的‘流竄’。
年三十晚上,我給徐潔發了條微信,直到第二天晚上,她也沒回。
我心裡說不出的失落,又不想獨自喝悶酒,思來想去,拿起鑰匙出了門。
來到后街的鋪子,我照舊卸下一塊門板,走到櫃檯後在藤椅裡坐了下來。
點燃牛油蠟,同時也點了根菸,在搖曳的燭火下默默的抽著煙。
外面不知何處傳來一聲狗叫,我下意識的伸長脖子看向門口,才想起肉鬆已經不見了好些天了。
這條單身狗,過年也不知道回家,難不成在外邊有相好的了?
“不回就不回吧,等到搞大人家狗婆娘的肚子,知道闖了禍,你這狗東西就知道回來了。”
我有點神叨的自言自語了一句,掐了煙,從包裡拿出狄家老太給的木盒,打開了將那塊槐樹皮擺在櫃檯上,藉著燭火再次翻看起百鬼譜。
我倒不完全是窮極無聊,而是百鬼譜上的記載的確能夠讓我弄明白一些之前沒能解答的疑惑。
就比如野郎中在死了以後,他的法身能和活人一樣喝酒吃肉,這在當時我和瞎子都百思不得其解。
後來我透過百鬼譜上的記載,才總結出一個大概。
所謂的法身,就是經過修煉後,可以獨立存在,能夠不借助肉身單獨做一些事的魂魄。
既然是魂魄,那就不能像活人一樣喝酒吃肉。
按照百鬼譜上的說法,能吃陽間食物的陰魂就只有一種,那就是鬼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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